医共体打通总医院与基层的编制界线
时间:2023-10-8 9:35:40来源:浏览: 次
打破医共体内的编制界限,是《意见》的重点内容。
在编制使用方面,《意见》提出各总医院(医共体)的编制总量由总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部分组成。
总医院(医共体)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调剂同经费渠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经同级卫健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实施。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应根据本区域内服务人口变化情况,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总量,同时确保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这和今年2月国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所述一致。
达成编制统筹管理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将实施“县管乡用”,由各总医院(医共体)负责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此外,总医院(医共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在编在岗的财政核拨、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人员,经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向同级卫健、编制、人社部门报备后可组织实施。
这里所说的“人员调配”,不仅有基层人员向上交流,提供晋升渠道;也有总医院人才向下交流,帮扶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水平。
“2021年,我们实施薪酬改革,县、乡、村公立机构实现年薪制全覆盖,基本年薪不分医院等级,全部按职称发放,主任医师一律30万。同时,我们设置了多重绩效引导。比如高年资医生下基层,自己开车去有交通补贴、驻乡补助。同样一个病种,在基层诊疗的绩效要比总医院高30%-35%。这样一来,总医院的医生就愿意去基层。”三明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三明市卫健委副主任周显葆告诉“医学界”。
还有资料显示,上级医师下基层的巡诊、义诊、带教等,都对应了一定的工分,可以在薪酬考核上做加法。
解决了编制等身份问题后,利益分歧也迎刃而解。根据《意见》,在保持现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和公益属性不变的基础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财、物、事、绩、管等全部收归由总医院(医共体)统筹管理。
就经费保障看,各总医院(医共体)要做好“大管家”,实行县、乡、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的财务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总数,给予人员经费保障等,由各总医院(医共体)统一管理。
周显葆表示,三明对于县域医共体的医保基金使用有明确区分,医保基金可以结余留用。对总医院来说,结余部分可以拿来做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调剂工资总额等。“变成利益共同体后,总医院就会规划,让患者在医共体内流动起来。”
三明现有12个医共体。其中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有10个,市级层面有2个紧密型的城市医联体。据悉,《意见》所述主要任务已经写进《2023年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包括建立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现县(市)、乡、村薪酬一体化发放等。
根据考核办法,基层诊量占比≥60%是本年度考核总医院院长的主要指标之一。这比上一年度增加2%。“要提高基层诊疗占比,必须让总医院医生去基层。”周显葆说。
2022年,三明市整体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已由2011年的18%提高至46.31%。同时,基层诊疗量占比为57.46%,双向转诊4.3万例、增长7.86%,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